2018年1月25日,开封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达标创建验收的通知》,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次达标验收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已命名的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直接认定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达标验收标准依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采取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学校达标建设工作。市直学校的达标工作,根据各校上报的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语委办组织验收。市教育局、语委办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工作方案对其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验收达标合格的学校,由市教育局、语委办认定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同时开展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对于提出申报又成绩突出的学校,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开封市从2018年起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分二年实施,力争到2019年底开封市全部学校通过达标验收。计划比全省规定的“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建设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开封市语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