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夏邑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4月13日至14日,商丘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夏邑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商丘市政府评估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新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贾忠顺,市教体局局长许家林,夏邑县县长刘海鹰,夏邑县宣传部长张林生,夏邑县语委主任、政府副县长聂丽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汇报会上,刘海鹰代表夏邑县政府致辞,聂丽就夏邑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作了详细汇报。
余新艳在讲话中强调,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传承与文化产品质量。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她要求,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许家林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开展评估是促进工作的手段。要把这次评估作为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动力,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点带面,以城带乡,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从而推动语言文字更好地为商丘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评估组专家深入到夏邑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6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一条街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夏邑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14日下午,评估组进行情况反馈,商丘市教体局副局长刘向阳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宣布:夏邑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商丘市语委办供稿)